近日,肃北县法院巡回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牧区纠纷案件,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当事人的夸奖。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娜某某于2012年达成协议,原告刘某某将13只羊寄养在被告娜某某的羊群里,以寄养的羊群所产生的羊绒和母羊产出的羊羔抵顶寄养费用,原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将寄养的羊收回。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寄养的羊群,被告均拒绝返还,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制定调解方案,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被告娜某某所在地位于县城较远的牧区,且该地手机无信号,经多次联系均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考虑到被告每天早上都在固定时间放牧,为了案件能成功调解,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驱车前往被告所在牧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多方面、多频次面对面调解,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肃北县法院不断深化“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接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肃北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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