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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肃北县法院一天调解5件交通事故案件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娜尔斯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3/25 17:51: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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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基层法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该类案件具有诉讼周期长、赔付时间长的特点。近日,肃北县法院立案庭在一天内调解了5件交通事故案件,为减轻涉诉群众“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379720分许,张某某驾驶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与李某某驾驶的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起亚牌小型客车5名乘车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肃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5名乘车人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各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5名乘车人于2024220日分别诉至法院。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取得联系,方均表达了希望法院尽快调解处理的意愿。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各方当事人讲解案件事实、责任划分及处理类案时的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赔偿的法律依据,告知哪些要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哪些要求于法无据,最终三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剩余两起案件当事人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当场开庭,在庭审过程中通过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继续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合理合法合情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两起案件在庭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至此,5起案件的各方矛盾在一天内得以消除,纠纷顺利化解。

下一步,肃北县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力争让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