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官帮忙调解,现在纠纷顺利解决,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3月28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马某经营一家露营基地,2021年5月,原告高某与被告马某签订《投资分红协议》,约定由高某出资100000元,期限2年,马某定期向高某分红。但在协议期内,马某未向高某分红,也拒绝返还高某的出资款,双方僵持不下,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高某与马某系同村村民,其共同的愿望都是想多挣点钱,只是现实与美好愿景背道而驰,高某没有得到想要的分红利润,心灰意冷产生了纠纷。本着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原则,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通过对当事人释明及耐心细致的疏导,最终两人打开心结,同意调解处理此事。马某主动将投资款退还高某,高某自动放弃其主张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双方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敦煌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审判过程中坚持情理与法理并行,不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治理,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效率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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