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5日 星期日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敦煌法院:楼上漏水楼下“闹心” 法官上门化解很“窝心”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马艳霞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4/18 16:21:30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4月15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妥善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让可能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2024年3月份,原告发现自家房顶有三处因漏水浸泡而遭损坏的地方,便找到楼上被告家中沟通解决,被告承诺维修后便以回乡种地为由久拖不决,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为有效化解邻里纠纷,承办法官决定调解处理此案,但调解遇到了第一个难题,即被告回乡下务农无法及时返城,承办法官几经沟通调整才与原被告双方约定好了上门调解的时间。4月15日,承办法官在原告家中从案件事实、责任承担、法律法规、相邻关系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矛盾的根源,从鉴定成本、时间成本等角度说服了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经过几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在十五日内对原告房顶受损部位按照双方确认的维修清单载明的维修面积及标准进行维修,如被告未按期维修则由被告支付原告2000元,由原告自行维修。至此,僵持了1个多月的“闹心事”得以解决,原被告双方也表示法官上门调解很“窝心”。

近年来,敦煌市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源治理,将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引导案件通过调解结案,解纠纷于诉外,止纠纷于前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