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法院速裁庭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了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被告石某雇佣原告张某、徐某、未某、刘某4人在承包的某KTV项目工程中从事劳务,在务工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在完工后,被告仍未支付4原告劳务费,经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劳务工资,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原、被告对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及存在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并无争议,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称工程方未将工程费结算完毕,故无法给4原告支付劳务工资。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从法理角度,讲解举证责任分配、法院如何认定证据进行裁判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角度,原告完工后,因被拖欠劳务费,原告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被告应当支付。最终,双方对拖欠劳务费的数额进行确认,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该起系列案件是在未进入立案程序先行调解的案件,是肃州区法院,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践行“枫桥经验”的有益实践。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多元调解+速裁”化解方式,使纠纷更多地在源头上化解,使矛盾更多在萌芽中化解,实现大量简单纠纷在诉讼前端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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