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法院速裁庭许丽丽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2021年初,被告酒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雇佣被告刘某在其承建的肃州区某工地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双方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支付报酬的时间及金额。工程结束后,产生劳务费40余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支付劳务工资20余万,剩余20余万元至今未付,故原告诉至本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原告刘某称这笔劳务工资拖欠三年时间,他也是要给其他劳务人员发工资,迫不得已才诉到法院。被告酒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称原告所述属实,但是公司最近资金周转有些困难,也在积极想办法并且承诺尽快支付原告劳务费。承办法官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立即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先是向被告做释法明理工作,讲解相关案例,在多次劝说下,被告逐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的严重性。而原告也同意法官调解意见,主动放弃部分利息。经过多轮调解协商,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圆满化解。
诉源治理工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肃州区法院速裁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工作原则,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的同时,缓解人民法院法官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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