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系统平台查控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迫使案件被执行人于立案第二天履行全部案款,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起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人卢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判决王某某应当偿还卢某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2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卢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王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控,并向其送达了冻结裁定书。当王某某得知自己微信支付和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来法院了解情况,经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即履行了全部案款,法院依职权对其账户解除了冻结。
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合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促进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网络司法查控系统的运用和大数据的精准分析,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成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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