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法庭高效执行,促使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主动践行诚信理念履行全部案款。
原告公司所在地为兰州,该案于2023年底二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40余万元。履行期结束后,被告并未主动向原告支付案款。随后原告向法庭提交了执行申请书,因该案件的工程款自2017年工程竣工后一直未支付,申请人已经拖欠工人工资三年之久。考虑到案件涉及劳务费,清水法庭开启绿色立案通道快速立案。因被执行人是某国有农场,其法定代表人在案件审理期间已更换,申请人无法提供其身份材料,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前往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查询到该农场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顺利将被执行人银行卡账户冻结。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特殊身份,法庭干警打电话积极联系被执行人沟通案件情况,在干警的多次督促下,被执行人主动将案件款40余万元打到了法院账户,该案顺利结案,案件款支付给申请人后,申请人通过邮寄锦旗表达了对清水法庭的感谢。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法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
下一步,清水法庭将将进一步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企业切身需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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