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多数人都会想到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等对立的情景。可近日金塔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执行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却主动帮助被执行人找到了工作,使案件得以顺利推进。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调查了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发现被执行人张某自疫情结束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且其家中生活十分困难,也因照顾家庭无法外出找到合适的工作。
执行法官询问被执行人有无工作技能,要求其在兼顾家庭的基础上就近找一份工作后尽快履行案款,否则将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就目前被执行人张某的收入来源和财产情况,无法履行该案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思虑过后表示,现在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没有意义,其愿意帮被执行人张某找一份工作,让他在上班后用部分工资分期还款。随后刘某当着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张某的面,拨通了一位朋友的电话向其说明了张某掌握的工作技能。对方称工地上这几天招工,张某的条件也符合岗位要求,月工资收入达6000元,第二天就可以试岗工作。得知消息的张某满是感激,当即表示自己一定珍惜机会,好好上班,并承诺每月用三分之二的工资给刘某还款。至此该案僵局解开,一切向好顺利推进。
申请执行人的一份善举,既为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一份生机,也让法院执行工作价值感满满,该案也是建设诚信友善法治社会的有力诠释。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