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创业开餐厅。2004年左右,二人经营的餐厅出现资金链断裂,但是二人还是坚持经营。期间李某以个人名义向丁某借款用于餐厅的周转。2010年,李某因突发心梗去世,丁某得知此事后便要求王某承担责任,但是王某以自己并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丁某无奈便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李某和丁某的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合法成立的,其次王某在李某去世后继续经营餐厅,由此可见该笔债务系李某为了夫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李某去世后留有遗产,现王某并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因此,王某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李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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