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3年7月, 被告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周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乘坐在周某电动车上的原告马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给原告马某造成损失,但高某迟迟不予赔偿,马某故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事发多日,被告不但没有探望过自己,而且也没有拿到赔偿金,但被告则认为原告索要的赔偿金额过高。承办法官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和法庭调查重点,为使当事人能尽快获得赔偿,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分歧太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仍积极与双方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4万元赔偿款,剩余赔偿款达成调解协议并分期履行,该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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