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近期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并作了五一节前廉洁提醒。党组书记、院长杨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家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法院书记、院长王中明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专刊》和《关于对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情况的通报》,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35条。
会议贯彻落实省高院会议精神,根据省法院书记、院长王中明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出的具体要求,对玉门法院基层法庭当前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分析,并确定了下一步改进的具体目标,明确了法庭建设发展的努力方向。
会议强调,“五一”将至,要坚决防止公款旅游、收受节礼等节日期间“四风”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一是靠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各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干警,做到令行禁止、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级纪律要求,在思想上自警、在行动上自律,做到节日期间“六个严禁”。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干警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让“四风”问题无处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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