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优质高效调解处理4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2100余万元,案件的调解处理,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该系列涉企案件的快速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间,原告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酒泉某化工有限公司先后签订《焦炉烟气脱硫脱硝余热工程承揽合同》、《焦炉机侧炉头烟治理及焦炉废气循环工程承揽合同》、《导烟车及侧拦焦车收尘系统改造工程》、《焦化剩余氨气蒸氨改造项目承揽合同》等七份合同,合同签约总金额是5668.8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要求为被告酒泉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施工图纸设计、设备运输安装、技术培训、调试验收等工作,并按双方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要求进行了设备系统调试、现场处理问题;后双方对案涉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被告酒泉某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付款4588万元,剩余工程款一直未付。原告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次催促付款未果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按合同约定将合同总额上浮20%的金额支付下欠工程款2100万元并,并承担相应欠付利息损失。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先后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因案件涉案标的较大,且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业技术问题,通过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解释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原则和规定,以及案件审判后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影响和经济后果,被告提出未及时向原告付工程款,既有疫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因素,也有近在一年多来企业改制及股权变更的主观原因,并愿意短期内给付款项,原告对此表示理解,并主动放弃欠款利息。办案法官用一天时间将涉案2100万元的四个案件调解处理,双方随即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被告酒泉某化工公司同意从2024年5月起,每月30日前向原告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200-300万元,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欠付原告工程款1080.8万元全部付清。案件当事人从开庭前的剑拔弩张,到法庭上握手言和。至此,长达三年的纠纷圆满化解,案结事了。
近两年,随着玉门市老市区“两大”园区建设的不断完善,大量招商企业进入园区投产建设,各类涉企纠纷蜂拥而至。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将充分发挥法庭审判职能,积极创造特色法庭品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地方政府基层治理大格局,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争取将大量纠纷调解处理,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