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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行时】春耕时刻不容缓,高效执行把地还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斌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6/7 14:53: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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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地里已经种上麦子了,你们想要地,就雇上铲车铲掉去,铲掉了我再起诉你们赔偿。”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执行这样说。

    正值春耕之际,清水法庭收到一份土地返还纠纷案件的执行申请书,该案件的审理长达3年之久,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又上诉,在2023年7月有了最终的审判结果,判决被执行人于2023年度耕种结束后返还申请人140亩土地。根据申请人陈述,被执行人王某拒绝返还土地,并且已经开始在土地上进行农耕活动,法庭干警先电话联系王某进行沟通,王某在电话中态度蛮横,声称已经在土地上种了麦子,想要土地,就自行处理。农时不可违,当前正值春耕播种生产的关键时期,关乎案件当事人一年的农业生产效益。考虑到案件执行的紧迫性,清水法庭干警当天便驱车前往涉案土地实地查看,发现土地上并未进行播种,土地旁边还有王某派去看守的人。

    基于前一天的实地调查,第二天法庭干警便开启绿色立案通道优先立案,向被告发放执行通知书,又进行电话传唤,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内容的后果一一告知王某并进行了劝解。王某在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主动将一审案件诉讼费用打到法院账户,并配合申请人办理了土地返还的相关手续。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保春耕促生产对于民生发展尤为重要。下一步,清水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护农保耕,努力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