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种普法活动深入开展,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高涨,这一全民普法热,不仅让群众真正地学到了法律知识,也导致不少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依靠自身学习的法律知识,宁可与对方对簿公堂,也不低头让对方占“一丁点”的便宜,甚至说法官主持诉讼调解是在“和稀泥”。今天小编我想说,你可能对“法院调解”存在误解!
当事人:我们要是调解能说成,早就说成了。
家事案件的调解一般都是先由家庭内部调解,调解不成也可由所在社区主持双方调解。即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主持调解不分前后,每一天都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所以希望不要以“之前调解过,调不成”等说辞拒绝调解,拒绝调解可能失去双方和平解决纠纷的机会。当事人:我们没法沟通调解,一见面就吵架。
一般碰到这种情况,法院工作人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在了解双方诉求后,化作双方的“传话筒”,传达双方的想法及意见,进一步解决双方纠纷,避免出现双方预估的“一见面就吵架”的局面。当事人:诉讼调解就是“和稀泥”,根本没有正义可言。
这就是当事人对诉讼调解最大的误会了,诉讼案件的形成本就是因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处理问题,进而形成诉讼。调解的过程虽然看起来就是双方妥协、各让一步,但是人民法院在调解时会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角度,在为双方释明法律关系的同时,让双方能清楚认识到站在法律角度上各自存在的问题,分清是非,从而进一步引导双方达成共识,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明明可以判决,为什么要费尽口舌组织双方调解?
在我国大部分人的传统观念里,都认为被诉至法院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一旦双方对簿公堂,双方之间的关系就再无转圜的余地了。但是在家事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基本上都是曾经亲密无间的家人,海誓山盟的爱人,甚至十月怀胎有养育之恩的父母子女。诉讼调解会让双方在这一层情分的拉扯下,给双方再一次处分权益的机会,双方通过协商,各自让步。虽不会达到全赢的局面,但也不至于输得一塌糊涂。
法官寄语: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组织双方调解,是法官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站在法律的角度上给双方真真切切的解决问题。诉讼调解,真的不是“和稀泥”!无论是裁判还是调解,我们都真切地希望双方在调解中能够念及旧情,用这一抹真情彻底化解矛盾。我们会竭尽全力帮助当事人采取最恰当的结案方式为双方定纷止争,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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