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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总寨法庭:调解优先,诉讼断后,调出效果,解出效率!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6/12 15:19: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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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在院党组坚强领导下,致力于探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的途径和方向,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庭干警们也达成共识:“加强和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总寨法庭法官杨波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将另一起可能进入诉讼的案件一并进行处理,并当场履行完毕,获得当事人的点赞和好评。

    李某与王某在2019年底至2022年期间存在砂石买卖合同关系,李某向王某供应砂石,王某不定期向李某支付砂石款。2023年底,李某经过核算王某还欠砂石款3万余元,经过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2024年4月2日,原、被告双方一起来到法庭进行核对发现,按照市场浮动的砂石单价和实际能够认定的运输数量,王某不但付清了砂石款,还存在超额支付的情况。基于此,原告李某愿意撤回起诉,但被告王某要求李某返还其超额支付的费用,否则将另案起诉。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将另一起纠纷止于诉前,案件承办法官杨波再次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从法律规定、道德规范、公序良俗等方面进行说理和引导,形成共鸣、居中调解、不偏不倚。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征询意见,让双方当事人明白此次纠纷源于双方在结束砂石料供货后没有及时对账结算,归纳矛盾争议焦点,让双方当事人检视自身、冷静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李某退还王某超额支付砂石款13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接下来,总寨法庭将始终秉持“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裁判断后”的诉源治理理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将诉讼内与诉讼外双重机制并举并重,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和谐解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运用法治思维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