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通过“诉源+执源”治理模式,成功在执前化解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延伸到“执源治理”,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增加执行压力,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8月,被告马某驾驶宁AXX号牌汽车与原告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承保的川AXX号牌汽车在肃北县马鬃山G215线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承保的川AXX号牌汽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中被告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没有赔偿,后川AXX号牌汽车被保险人向原告申请代为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用。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组织双方进行诉中调解,经过法官的理事实、讲法律、化情绪的方式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成功引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结案第二天,承办法官督促被告尽快履行欠付原告的代为赔偿车辆维修费,被告随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全部支付完。这种“趁热打铁”的督促履行,防止了当事人对抗执行的可能,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后期“夜长梦多、拖泥带水”引发的强制执行。
能否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矛盾纠纷,事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延伸服务触角,将“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相结合,积极探索诉中调解+“勤回访、督履行”的工作机制,持续跟进案件整体进度,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将“纸上权益”转变为“真金白银”,努力实现1+1>2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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