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未足额开具发票而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获得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2016年,甘肃某建设公司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给敦煌某建筑公司施工,2016、2017年年底建设方分三笔将635万元工程款打进甘肃某建设公司,但甘肃某建设公司只向敦煌某建筑公司支付585万元,欠付50万元没有支付,原因是敦煌某建筑公司未向其开具足额发票,导致其向税务机关缴纳了70多万元的税款,为了弥补其损失,所以扣压敦煌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款,进而导致建设方剩余工程款无法向甘肃某建设公司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马鬃山镇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直接判决确实可以结案,但是案结事未了,双方的矛盾突出,可能还会上诉、申请执行等等,不仅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也彻底让双方关系僵化。因此,便及时调整思路,转“判决”为“调解”,力求通过调解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便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从减轻诉累、共谋发展等多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适时传达双方积极调解的意愿。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充分的庭前准备及耐心调解,使得甘肃某建设公司对争议处理结果有了合理的预期,进一步促成了双方和解。在首次庭审中,双方即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敦煌某建筑公司决定主动降低诉求并积极配合对方履行相关手续,甘肃某建设公司承诺在一周内将所有拖欠款项支付到位,双方就此实现事心双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是肃北县人民法院积极持续发力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的缩影,也是本院用法治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护航的体现。下一步,肃北县法院将坚持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定时问需于企、送法入企,继续用真心实意、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助推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