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9月14日 星期日
  • 关注: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枫桥经验】总寨法庭:寻“味”执行,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6/28 14:55:3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动用司法强制力来约束被执行人完成他应该承担的义务,这既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捍卫法律权威的必要手段。 

    2017年6月5日,王某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约定该银行向王某某提供本金50000元的授信额度,合同签订后王某某使用贷款50000元。贷款到期后,因王某某未按约定还款,该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王某某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合计57000元,因王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财产情况发起线上线下同步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初步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后经法庭执行干警多次研究讨论、整合案件线索,不放弃任何蛛丝马迹,最终查询到了王某某的准确住址并与其取得联系,同时执行干警向王某某释明,对于隐匿、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并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王某某当即表示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一周内该案执行款全部到账,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标的虽小,但被执行人寻找难度较大、财产控制较难,法庭执行干警细致分析研判,抽丝剥茧觅痕,对被执行人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最终找到执行的突破口,促使案件快速执结。执行一直在路上。总寨法庭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力保障申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提供线索,配合法院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