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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瓜州县法院:便民利民,大力推广使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寇燕燕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7/1 15:44: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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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欠我的钱,一直推脱不还,最近电话也不接,去他家里也找不到人,”一位当事人走进瓜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干警询问。

“您好,这里有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您按照文本在表格里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接待干警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指导其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顺利完成立案流程。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下发后,瓜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依托常态化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全庭干警进行学习研讨,从保障群众诉权、减轻群众诉累的高度和角度认识发布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并根据通知具体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和研究长效化落实举措,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重点强化对诉讼服务窗口干警的相关培训,为当事人起诉提供全面便捷的诉讼指引,让立案从“论述式”变成“填充式”,使群众看的明白、用的方便。

撰写起诉状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实现庭审优质化的前端要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下一步,瓜州县法院立案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做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有温度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