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方式,在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后,及时解除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不但彻底化解纠纷,也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6月11日,申请人瓜州某制砂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上海某建设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瓜州县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对材料进行了审查,为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于当日作出保全裁定并转交执行。
在采取保全措施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使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瓜州县法院专门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委派特邀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被申请人表示因申请人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瑕疵,前期双方多次磋商无果才酿此纠纷。针对此,调解员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多轮调解,申请人同意扣除一定的货款作为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被申请人当即表示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双方纠纷得到快速处理并履行完毕,申请人也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近年来,瓜州县法院不断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在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中贯彻自愿调解、先行调解原则,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序衔接,力争“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实质性化解。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调解工作力度,规范涉企财产保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采取或解除保全措施,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以更加精准规范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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