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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肃州区法院:发挥职能优势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高晓娟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7/3 9:38: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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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简介:2023年6月25日,原告酒泉市某建筑材料公司与被告酒泉市某工程公司签订《购买工程专用砖协议》,合同约定由酒泉市某建筑材料公司向被告酒泉某工程公司提供工程专用砖,被告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仅支付部分砖款,剩余50000余元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庭前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被告称其在矿区,路途较远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主审法官提出可以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征求被告同意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并说明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此案件的办结,及时解决了中小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大提升了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肃州区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时以节约司法资源,快速、高效地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依法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辖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