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解答,你讲得我听明白了,心里的疙瘩解除了,我接受判决结果,同意赔偿。”被告孙某对肃州区法院清水法庭的法官说道。
近日,清水法庭通过判后答疑,使得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被告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了赔偿款。
案件详情:2022年4月,被告张某与孙某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张某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于孙某,双方约定了工程量、承包形式、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等。合同签订后,孙某开始履行合同,接手张某雇佣的农民工原告李某从事上述合同范围内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日工资为280元,由孙某向李某支付。在施工过程中,李某跌落受伤支付医药费等2万余元,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对赔偿未达成协议,李某一气之下,将张某与孙某诉至法院。
案件处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因双方认识不一致,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保护受害人不受损失,法庭决定当判则判,依法作出判决。
宣判时,被告孙某情绪激动,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法官耐心细致地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使孙某情绪缓和,为终局性解决矛盾纠纷,法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对被告孙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释法析理,最终使被告孙某明白了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承担的侵权责任以及赔偿项目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告孙某表示理解法院判决依据,并在法官的主持下,支付了赔偿款。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清水法庭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通过强化判后答疑工作,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把为人民服务做到实处,努力避免程序空转,实现了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的双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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