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让原本产生矛盾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吴某系某品牌电器店老板,被告朱某曾于2021年5月购买吴某冰箱、抽油烟机、灶具合计金额8000元。2021年8月吴某将朱某订购的货物送至其指定地点,当日朱某向吴某支付货款3000元,剩余货款5000元未支付。后朱某又陆续向吴某支付货款3000元,剩余货款2000元拒绝向吴某支付,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支付剩余货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朱某不久前因车祸导致全身瘫痪,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参加庭审。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将案件对双方影响降到最低,承办法官亲自前往朱某家中,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模式,向其释法明理,慢慢使双方的对抗心态逐渐趋于缓和。最终朱某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及时支付了剩余2000元款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此次调解圆满化解了矛盾,在兼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为推动类似案件的处理树立了良好导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商事纠纷,多措并举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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