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6月18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案款清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林春主持,全体执行干警参加。
会上,梁林春领学《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传达学习《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终本案件结案及执行案款延缓发放审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并通报玉检民执监(2024)10号检察建议书的办理情况,同时对我院执行案款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观念、严格廉洁自律,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时刻保持政治警觉和定力。
二、坚持严格管理“一案一账户”。严格按照《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系统业务操作流程(试行)》做好案款管理工作,规范使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为方便群众、提升执行质效,要积极推进使用系统自动生动的案件专属收款二维码,对每笔案件款都做到动态管理、实时监控,确保案号、款项、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一一对应。对执行案款到账确认、案款审批、案款发放、上缴国库等流程进行程序化管理,努力提升案款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三、强化流程管理,提高发放效率。各办案人要树立“如我在执“的意识,案款到账后尽快办理发放审批手续,要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发放三级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提高案款发放规范性、透明性、时效性。同时,对暂不具备发放条件需办理延期、提存手续的案款,要核算清楚依规处置。
执行案款管理是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下一阶段,玉门市人民法院将持续高度重视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执行案款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健全完善执行案款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大执行案款清理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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