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原告瓜州某建材公司与被告陕西某公司签订《混凝土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瓜州某建材公司向被告陕西某公司供应预拌混凝土,原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运送混凝土后,被告公司并未按照约定结算预拌混凝土款。截止2024年5月,被告共计欠原告混凝土款200余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能给付,致使原告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混凝土款并承担逾期利息。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现运转困难,有多起执行案件未履行,已无力支付混凝土款,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而且还会给双方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鉴于此,承办法官决定进行“挽救式”调解,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等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找准问题症结,寻找解决思路,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劝和促谈,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向原被告陈述利弊。最终,原被告对还款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多方筹措资金,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向原告公司一次性付清剩余混凝土款200余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承办法官以“有解”思维打破“无解”僵局,创造“优解”结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瓜州县法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探索案件调解新模式,认真研判涉企案件,坚持释法析理,及时跟进调处涉企矛盾纠纷,持续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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