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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全省府院联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4/8/16 9:28: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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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全省府院联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召开。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五个发言单位之一,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作了题为《创新举措优化管理 勇攀行政审判质效指标新高峰》的交流发言,详细介绍了酒泉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府院联席会议落实情况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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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伟在汇报中说,近年来,酒泉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工作部署,坚持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做实诉源治理,力争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行政案件,推动行政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始终在合理区间运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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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最优质量”,精准布局创新举措


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水平,制定《行政案件审理流程操作手册》,作为员额法官审理行政案件的指导和参考,规范行政案件的立案受理和审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从制度层面加强府院联动,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室”,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助力诉源治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增量。从机制层面加强沟通交流,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市税务局对接,与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加强法税协作联络的指导意见》。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与集中管辖法院固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商会议,及时通报发案率高、案件比高、败诉率高的行政执法领域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范类案执法漏洞问题。


围绕“最高效率”,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对行政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现类案快审、难案精审。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治安行政处罚等行政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快速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4年1-7月,全市行政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51天,较去年同期下降33.07%,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效果初步显现。对群体性案件一律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严把案件质量关,从源头上减少起诉、上诉案件。健全“日监控、周通报、月调度”机制,对于数据异常波动的及时联系了解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并加强跟踪督办。针对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团队“丢了主业搞副业”,忙于民事审判,行政庭庭长因晋升、退休等因素减员后,审判力量后备不足等问题,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调整充实了审判力量。


围绕“最佳效果”,释法说理化解争议


能动司法,提供法律指导,市中院行政庭先后到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现场专题授课。依法指导征迁工作及相关行政决策,减少拆迁领域行政争议发生,保障大局性工作顺利开展。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行政复议窗口,积极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对于需要复议前置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告知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做好沟通释法工作。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6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初见成效。市中院连续两年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向行政机关发送书面个案司法建议及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10件,反馈率100%。多次与行政机关召开专题座谈会,敦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现从等“法院判”到“主动纠”。以解决相对人实质诉求为导向,不“一驳了之”,防止程序空转。2023年以来,以裁定不予立案、驳回起诉方式结案64件,占全部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91%,同比下降5.3%。制定《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实条线指导,严格落实二审改发沟通协调机制和《甘肃法院案件阅核操作规范(试行)》,加强跟踪指导,督促履职纠错。

刘宏伟表示,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全省府院联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借鉴和学习其他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服务和保障大局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