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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离婚案 好聚好散化心结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梁玥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8/27 8:32: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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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止于调解和好,也可以调解和离。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即便不能和好,也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利益,理性而健康地面对未来的生活。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存续45年之久的花甲夫妻离婚纠纷,帮助一对感情破裂的夫妻和平分手。

案情回顾:原告张某与被告朱某于1979年6月依法登记结婚,因家庭琐事常年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是张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

调解经过: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和当事人进行联系,耐心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考虑到一段婚姻的来之不易,调解中,承办法官首先着力促成和好,但由于原、被告双方表示其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只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分歧。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了解当事人对财产问题的意愿,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诉求逐步靠拢,最终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书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官寄语:婚姻是因爱相聚,走到散场虽有遗憾,但无论结果如何,当事人都要更加理性地面对未来的生活。法院通过调解亦能达到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