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切实提高景区、旅行社、游客的法治意识,近日,敦煌法院巡回法庭调解了一起旅游纠纷。
案情回顾:李某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来敦煌旅游,李某在某景区旅游时乘车不慎摔伤,后李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脚踝多处粉碎性骨折和关节错位,经过手术后,李某康复出院。旅行社和景区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李某人身损害,李某提起讼诉,要求旅行社及景区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旅行社负责人及景区代理人,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旅行社和景区也积极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根据景区管理及运营的特殊性,法官也给景区管理人员多角度、全方位地介绍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及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方法,为提高景区管理工作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敦煌法院持续开展“快审+调解+法律宣传”服务,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多措并举护航文旅发展,为来敦游客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以司法力量助力旅游经济发展!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