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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一一解 “法结”又解“心结”

来源: 作者:梁雪玲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8/30 17:06: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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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作为一种传统的婚嫁习俗,原本是为了表示对新人的祝福和尊重。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彩礼退还问题逐渐成为婚约解除后的一大争议焦点。花海法庭在马某诉高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3月经媒人牟某介绍,原告马某父亲与被告高某父亲相识,原告父亲欲促成马某与高某婚事。由媒人向高某父亲两次给付礼钱20000元、彩礼30000元以及高某亲属的见面钱5000多元和茶叶、毛毯等物品。后因双方发生矛盾,马某父亲提出解除婚约,在中间人的调解下双方父母达成退还彩礼30000元的协议。2023年11月,高某父亲向马某父亲按协议退还彩礼15000元,剩余彩礼未退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高某及其父亲退还彩礼35000元。

该案经法官审理,于2024年3月作出判决:被告高某及其父母退还原告马某彩礼15000元。宣判后,原告对判决内容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原告认为,自己父亲向被告父亲给付礼钱和彩礼共50000元,应该将50000元都退还给他。庭后法官对原告提出的疑惑耐心进行了解答,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予被告彩礼。后双方自愿解除婚约,原告要求退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解除婚约时,经中间人调解达成被告退还彩礼30000元的口头协议,属于有效法律行为,应该按照协议履行。扣除被告已退还的15000元彩礼,被告应返还剩余彩礼15000元。原告在听完法官的解答后,表示自己理解了判决结果,决定不再上诉,愿意服判息诉。并且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联系办案法官,按照判决结果主动履行案件款,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判后答疑工作,为群众答疑释惑、明法析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进事心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当事人往往在面对案件时心想“明明我有理,法院为什么这样裁判?”在此疑惑下,当事人的矛盾纠纷逐渐升级。花海法庭坚持通过法官的判后答疑,将司法延伸到判后,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双管齐下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