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4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2024年5月,郭某、刘某等4人受雇于蒋某,在其承包的项目工地进行临时性劳务,工作结束后蒋某向郭某、刘某等4人支付部分工资,告知其工程交付收到相关款项后便立即支付4人剩余合计2万余元工资。后经郭某等人多次催要,蒋某迟迟未能支付剩余工资,无奈之下,郭某等4人诉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该案件承办法官查阅案件卷宗后,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案情并不复杂,便主动与蒋某取得联系,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经过法官多次诚恳的沟通与协调,最终成功促使蒋某认清自身责任,同意先行支付每人2000元,剩余欠款于9月底前一次性结清,至此4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该系列案件的快速调解处理,是金塔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金塔县法院始终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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