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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敦煌法院:买卖合同起纠纷,快审调解终和解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张晓婧、梁玥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9/6 12:00: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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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案件是比较常见的经济纠纷的一种,敦煌法院巡回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坚持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运用调解方式审理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9月4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王某向李某供应百货,但货物送完之后李某未支付货款,后累计欠付货款2万元,李某多次向王某保证还款,但均未按照约定给付,王某无奈将李某起诉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沟通,初步形成了一个调解意见,李某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在法官联系调解后当庭向王某转款5000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