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两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起,魏某多次与郑某合作,挂靠在郑某名下门窗厂,由郑某出面承接小区加工安装门窗类工程,魏某负责部分工程实际施工,工程款由业主给付郑某后,郑某再与魏某进行结算支付。因合作时间长,工程结算次数多,经双方清算后,有两笔债务尚未结清,郑某以时间久远记不清为由拒不支付。魏某无奈分别诉讼法院要求郑某尽快支付。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发现,以上两起案件虽然涉及金额不同,但事实理由基本相同,故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事实经过后,建议调解解决纠纷,双方合作多年,基于彼此信任,均表示同意。调解中,法官当场为其逐项比对结算清单、收款单据,捋顺欠款金额,又从双方今后的继续合作出发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约定由郑某按期分两次支付魏某9万余元工程款,至此该2起案件调解结案,双方再无纠纷握手言和。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一直是金塔县法院全体干警奉行的准则,也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今后,金塔县法院将继续依法高效办理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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