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在执行中化解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闫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闫某某向韩某某支付欠款2万余元。因闫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韩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闫某某在家务农,经济收入相对微薄,且其还涉及其他执行案件,于是执行干警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为申请人分析一次性给付执行款的可行性,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闫某某当场支付5000元案款,剩余款项按期分两次向韩某某履行,该案最后得到妥善化解。
金塔法院执行局坚持为民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矛盾出发,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执行和解等措施,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早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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