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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银行卡转移非法资金,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魏煜玺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9/23 9:13: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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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9月至10月,张强(化名)为非法获利,在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操作转移非法资金,并提供手机、密码、刷脸服务。后又通过网银、微信转账和ATM机取现等方式参与接收转移被害人被诈骗资金,其行为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案中,张强明知接收、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资金,仍协助他人取现、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张强的犯罪数额、在本案中所起作用、认罪态度等情节,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张强判处罪刑相适应的刑罚处罚。


法官提醒

如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犯罪分子为逃避责任会将违法所得通过他人银行卡进行转移,若持卡人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还为他人提供协助,其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官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让不法分子无机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