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高效调解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2015年5月,原告公司中标了被告建设的某公路工程项目,双方达成协议后,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按照期限内完成了工程项目,但被告迟迟未向原告公司支付工程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该案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工程质量是支付工程款的重要衡量依据,于是调取相关项目审核资料后发现该项目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双方法律关系明晰,案件可调解空间很大,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办案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进行协商,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和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在限时期限内向原告公司支付工程款125万余元,被告若没有按规定内容支付,则向原告公司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工程款实际清偿为止。至此案件顺利调解,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工程质量提供了司法保障。
近年来,肃北县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坚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让企业感到暖心的司法服务,用行动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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