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金塔县法院:租赁合同起纠纷 当庭支付化干戈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陈茜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9/30 15:42:39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处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取得了圆满的调解结果,为当事人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原、被告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原告张某将自己经营的温室大棚租赁给被告王某用于洋葱育苗,双方约定了租赁费,但被告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足额支付原告租赁费,从而引起纠纷。

调解过程: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被告坦诚之前自身的财务困境,同时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并表示自己的经营已经逐渐走向正轨,现在有能力支付租赁费,希望能和原告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应支付的租赁费9600元直接支付给原告,随着被告当庭完成款项的给付,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此次纠纷虽然给彼此带来了困扰,但也让他们更加重视合同的履行和沟通的重要性。走出法院后,他们将以此次事件为鉴,在后续的租赁合同中更加严谨,让这份租赁关系在和谐的氛围中继续下去,而这次调解也成为了他们合同关系的新起点。

当庭给付的这一幕,为这起租赁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起案件不仅让当事人得到了圆满的结果,也为其他面临类似纠纷的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它证明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理性的调解与沟通,矛盾可以高效的化解。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成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而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