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0982执1123号
申请执行人马振伟与被执行人邓坤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的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坤文,男,1964年02月0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中县骝马镇同心村4组1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1025196402096638。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邓坤文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或提供被执行人邓坤文的有效行踪线索并找到人,申请人承诺向线索提供人支付1000元作为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7-8893579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1日-2025年4月1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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