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赵某与史某于2016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结婚不久后,二人就出现了矛盾,长期的争吵让婚姻走到尽头,考虑到孩子在父母的争吵之中不利于健康成长,赵某多次提出离婚,但史某始终未同意,无奈之下来到法院寻求帮助,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现阶段情绪激动,若简单的一判了之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还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较为激动,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法官遂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进行调解,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离婚。至此矛盾纠纷顺利化解,二人也纷纷表示日后见面也会和睦相处,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结果,但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更涉及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在审理离婚案件中,肃北县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做足当事人工作,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为未成年的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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