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法院通过积极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追讨被拖欠的油款3472元,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1年6月至7月期间,某石油化工公司多次向刘某供应润滑油,刘某一直未结算货款,后经双方结算,刘某共计欠公司货款3472元,刘某承诺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但到期后刘某未按约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某石油化工公司遂将刘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欠款金额无争议,但刘某以自己工程款未到账,手头确实紧张为由,在支付时间上不让步,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破僵局,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积极与刘某沟通,让其积极筹钱支付货款,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原告公司,希望双方都能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各退一步,继续合作。经承办法官法、理、情多方面的耐心调解,刘某多方筹集资金支付了货款,原告公司当即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近年来,肃北县法院坚持把调解融入案件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充分利用调解高效妥善处理纠纷,既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提高了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为群众提供了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切实把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落实到了每一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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