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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关于”离婚小知识 ”--有问有答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马茹冰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8 14:42: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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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答: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二者没有联系。

问: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答: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问: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答: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问: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答: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簿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