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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肃北县法院:调解全过程 助企全方位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王玉龙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8 14:44: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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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能够这么顺利地要回来,多亏了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真的非常感谢!”近日,肃北县法院立案庭高效调解了一起9万元的涉企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2023年12月,原告某运输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运输货物,运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货物全部收到后,原告向被告出具发票,被告在2024年1月20日前结清运费。后原告按约为被告运输货物,共计产生运费19万余元,被告支付10万元后,对剩余运费推脱不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最终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立案法官立即着手研判案情,经初步调查了解,原、被告公司在欠款纠纷发生前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调解的可能性较大,便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第一时间委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在催要货款过程中有些许小冲突和不愉快,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原告公司执意立案,故诉前调解失败。立案后,为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法官积极组织庭前沟通协调,从多方面展开调解工作。一方面,告知被告拒不支付运输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以和为贵的理念出发,结合情理与法理建议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进一步帮助双方当事人消除不愉快,打开心结。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原告公司运输费9万余元,原告公司放弃了逾期支付利息1万余元并提交了撤诉申请,该案成功化解。

今后,肃北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新模式,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站位全局、服务大局,及时、高效的处理涉企案件,使得司法为民有温度,市场主体有活力,不断为本地经济添砖加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