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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肃北县法院:分期购物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陈琪、宋亚楠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6 17:09: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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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购物准入门槛低、涉及范围广、操作便捷,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分期付款提货一时爽,容易出现困于经济压力不能按期还款的现象,从而导致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成为被告。近日,肃北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分期付款购买饮水机而逾期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被告肖某在原告某公司处购买了一台饮水机,并签订了安装协议,协议约定分期13个月支付,但是被告履行了7期以后开始失信失约,剩余6期货款未如约履行,经过原告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多次上门催要和协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此案案件事实清楚,涉案金额小,争议不大,便委派案件至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员多次联系被告,均联系不到被告。后案件立案受理,并通过电子送达的形式向被告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被告在收到相关文书后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调解处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被告向原告一次性付清了剩余尾款,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该案件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分期消费存在时间长、利息高等特点,消费者往往低估了分期消费的风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谨慎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理智消费、量力而行,切勿盲目跟风,影响正常生活。同时也要了解未能及时还款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无视自己的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