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鸡蛋引起的纠纷。
敦煌市某养鸡场常年给瓜州县某商贸公司供应鸡蛋,经过算账认为商贸公司少支付4万余元,遂起诉至法院。商贸公司则认为,鸡蛋价格原本就有优惠,且2020年未供应满一年给其造成了损失,故不同意再给付货款。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供应鸡蛋数量无异议,仅对鸡蛋价款方面存在争议。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鸡蛋破损率等因素,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养鸡场充分考虑了商贸公司的损失及法官的意见,同意调解并自愿承担诉讼费;商贸公司爽快的与养鸡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在签署笔录的间隙,双方已然起身握手言和,表达着彼此的歉意。同时走向马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一场纠纷的化解,一次履行的促成,见证了一次人民群众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温暖时刻。敦煌市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不断尝试各种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化解纠纷的能力,只为“法庭上的握手言和”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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