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我们夫妻还是决定好好回去过日子,感谢你挽救了我们的婚姻。”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让矛盾尖锐的夫妻双方最终和好如初。
张某和王某于1985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均已成年,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和王某离婚。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较长,矛盾并不尖锐,便积极开展了庭前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思考婚姻不易,又带领双方回忆美好的过去及对方对家庭的付出,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王某认识到确实对张某疏于关心,并做出承诺今后改正,最终张某也愿意和王某携手共进,双方冰释前嫌,破镜重圆。
敦煌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枫桥经验”为依托,秉持“家事必调,判前必调”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融入法庭家事特色审判工作全过程,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全力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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