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充分运用执行措施,及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顺利执结了一起小标的案件。
被执行人孟某与申请人朱某因债权转让发生纠纷,2024年1月,法院做出判决,判决孟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朱某返还不当得利6000元。协议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孟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遂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网络查控,及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向当事人发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自立案到结案,仅用时9个工作日,不仅及时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速度,也充分彰显了金塔法院执行局“小案事不小、小案要快办”的工作理念。下一步,金塔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打通执行工作堵点,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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