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欠款。
2021年5月,原告顾某与被告朱某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顾某负责对朱某的店铺进行装修,朱某在施工期间按照进度向顾某支付装修款,装修完成验收合格后朱某付完全款。装修期间,朱某共向顾某支付装修款4万元。工程完成验收后,朱某不接原告的电话,并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付清剩余尾款2万元,顾某遂将朱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顾某与被告朱某签订装修合同,在施工期间朱某按照进度向其支付装修款4万元,剩余款项2万元直至工程完成验收后均未支付,原告诉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但鉴于欠款并不多,于是法官与被告联系,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析理,被告称当前手头拮据,希望协调宽限一些时日。法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了一定工作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顾某做出一定让步,由被告朱某给付原告顾某装修尾款1.6万元,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法官提示:
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义务,切莫因个人原因违背协议,伤害了双方之间的信任。也希望大家在房屋装修时充分考虑对方的信誉,严格尽到审慎义务,避免自身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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