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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租赁合同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李育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29 16:22: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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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惹纠纷?尾款结不清?索要皆无果?诉调来帮您!

近日,金塔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切实保障原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告嘉峪关市某建筑器材租赁站与被告韩某于2022年10月20日签订了《高空作业电动吊篮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韩某依据合同约定先后分两次从原告处提走其所需要的7套吊篮设备。合同履行期间,被告向原告缴纳租赁物押金4000元,截止2023年4月25日,被告退还了所租赁的吊篮。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所欠租赁费8000元未果。

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进行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情况,详细梳理案情,经过耐心沟通,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事实出发,为双方分析案情、剖析法理,积极促成双方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以和为贵进行调解。最终,被告与原告互相换位思考,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被告韩某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租赁费8000元。至此,该起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合同的双方要讲求契约精神。法官提醒大家,遇到合同纠纷情况,一定要留存好合同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