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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房屋买卖起纷争 法官调解化干戈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赵甜甜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17 15:14: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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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对百姓而言,房屋是其安身立命之所,依法化解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也始终是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东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12年,被告张某将其名下房屋出售给了原告王某,并将土地经营权也一并流转给了原告,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了房屋及土地经营权的费用一共为10.6万元。2016年原告支付了全部款项,被告出具了收条,并且注明全部款项均已结清。但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将房屋及土地过户给原告,原告多次找被告配合过户,但被告迟迟未配合,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约定时间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流转土地上的果树不应该归原告,原告必须再向其支付果树钱才配合过户。承办法官了解到问题症结后,决定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了确保问题得到顺利解决,让当事人满意,承办法官将自己置身案中、换位思考,梳理案情、释法说理,对被告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和开导,同时引用相似案例向当事人深入阐述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终于说动被告共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院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新征程上,东坝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新时代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