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东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既化解了双方之间的隔阂,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张某因经济紧张在2015年时向原告李某的父亲借款2万元,并约定利息。2024年,原告父亲去世,原告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父亲还有生前未实现的债权,多次联系被告索要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因被告在外地务工,在征询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调解。调解时,被告表示愿意分期将欠款本金还清,但原告不同意,要求被告必须一次性将欠款本息4万余元还清,调解未果。为了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线上开展案件调解、审理工作。再次调解过程中,原告的态度有所转变,原告表示同意被告分期履行还款,但双方又因利息承担数额多少各执一词,双方情绪愈发激动,一度要求不再调解,让法官判决,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在已拟好判决书,即将宣判前,承办法官考虑到如一判了之,对于在外地务工的被告来说势必增加诉累,也无法保证原告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矛盾也无法彻底化解,遂组织双方线上再次进行调解。秉持着实质化解纠纷的立场,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充分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被告共计还款本息3.5万元,分三期于3个月内履行完毕,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东坝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百姓解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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